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宽城区精细化管理绿化提升项目-景观亮化工程;
1.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509538元,
1.5最高投标限价:509538元,超出总预算按无效投标处理;
1.6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利用绿地空间进行景观亮化施工);
1.7施工地点:宽城区域范围内;
1.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1.9合同履行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本项目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依托政府采购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开展融资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吉财采购[2023]721号)支持申请“政采合同贷”的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整个询价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2.3.3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2.3.4信誉要求:企业信誉良好;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3.5 业绩年限要求:(2022年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2.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2.3.8磋商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2.3.9投标人仅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02月19至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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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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