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东石油工程公司六普钻井分公司綦陆页1井水基钻井液清洁化生产服务项目公告

2025-02-19
一、招标条件

华东石油工程公司六普钻井分公司綦陆页1井水基钻井液清洁化生产服务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90.00万元(含税,税率6%);招标人为中石化华东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六普钻井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綦陆页1井水基钻井液清洁化生产服务包括水基废弃物(水基岩屑、废弃水基泥浆、钻完井废水、井筒内替出的泥浆、生活污水等)的不落地收集、现场压滤处理及处理后外运至水泥厂或砖厂等利用,实现钻井水基固废的全部综合利用;清洁化治理必须达到环保要求。

2.2 标的物:綦陆页1井水基钻井液清洁化生产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重庆市綦江区郭扶镇高庙村8组綦陆页1井。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具备该业务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须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人持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或与具备道路运输许可证第三方签订了运输合同。

(4)投标人可为非终端处置或终端处置。投标人为非终端处置的,至少提供与1家具有水基岩屑(资源化、无害化)利用资质的处置厂站及生产废水处置场站签订的合作协议。

(5)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暂停或者取消准入资格,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未发生过重大环保污染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需完全涵盖本条所有要求内容)。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导出的全套查询报告,查询日期为从本文件发售之日起至递交截止日前)。

(7)投标人2022年以来未发生一般A级生产安全事故或一般环境污染事件或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8)投标人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9)投标人承诺在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和负全部责任,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2月19日 17:00:00至2025年02月24日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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