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平市麻阳溪引调水有限公司6#商务写字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招标#265206招标公告

2025-02-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商务写字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 南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以 [2024】1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麻阳溪引调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南平市麻阳溪引调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6#商务写字楼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二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6#商务写字楼。

2.3建设规模:6#商务写字楼装修工程包含6号商务写字楼一至六层装修改造工程,该工程的建筑面积约为6032.71平方米。工程建设内容涵盖室内装饰、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中央空调系统、厨房专项以及办公家具等设备的采购。工程总投资约1686.08万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5.2招标类型: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5.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6#商务写字楼装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装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及配套水暖电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及配套设施的设计)、以及后续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要的材料、设备、设施等的采购、运输、安装配合、调试配合、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管理等工作;③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6号商务写字楼一至六层室内装饰、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中央空调系统、厨房专项改造等。

2.6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574.2555 万元

2.6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及施工要求的设计深度;本项目要求承包人争创福建省优质工程奖;②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合格标准,并通过消防部门专项验收;争取获得福建省优质工程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不含临时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④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标准。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符合其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装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含牵头人),设计任务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施工任务只允许一家单位承担;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③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根据闽建建〔2021〕2号解除“黑名单”管控措施的,不算作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8日 1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02月24 日23:59:59……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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