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宾阳分公司2025年农村户外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2-19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就中国电信宾阳分公司2025年农村户外宣传广告投放采购项目需要的服务进行采购。

1.2采购内容:为迅速提高电信产品的知名度,同时提升电信品牌形象,现宾阳分公司拟对乡镇主要干道、乡镇主要进出口以及行政村村头村尾优势位置进行宣传广告投放,预计投放17幅,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3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采购预算:47108.00元(不含增值税)。

1.5服务地点:广西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投放期和维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12个月。

1.7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宣传点的投放。

1.8成交人数量:1名。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总价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47108.00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总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1.10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605 广告制作、CP01606 广告发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备注: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文件扫描件。

2.1.2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当日)承接同类广告制作及发布项目有效业绩至少1个。

备注: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1.3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人员、持证、车辆要求:

(1)本项目服务人员基本要求为:3人(含1名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服务人员持证基本要求为:2本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高处作业证。

(2)车辆基本要求:1辆。

备注:须按询比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0日8时30分至2025年2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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