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渤海钻探井下技术服务分公司2025-2027年金坛市场金坛储气库、浙江油田及周边地区零散货物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1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金坛储气库及周边地区、浙江油田及周边地区有老井封堵、注采完井、压裂试油等多项井下业务,为保证生产正常运行,需要普通货物零散运输、普通货物零散吊装、长途零散货运输、罐车拉液、队伍搬家等多项综合运输服务,不包含危货运输。本项目预计划分2个标段估算总金额800万元[不包含增值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元)

估算金额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1

金坛储气库及周边地区

普通货物零散运输

详见最高投标限价表

400

1

2

浙江油田及周边地区

普通货物零散运输

详见最高投标限价表

400

1

合计

800

2

注:(1)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招标人不承诺工作量,中标人不得以未执行或未完全执行项目预估的工作量而要求招标人赔偿,投标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最终结算以实际验收工作量为准。

(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招标吨位提供车辆,若提供的车辆吨位超过需求吨位,则按照招标人需求吨位结算。

2、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3、质量标准: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4、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四章《招标人要求》。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本项目服务期限到期时,若该服务在某井尚未结束,则项目服务期限顺延至为该井服务完为止,期间不得新增其他井工作量。

6、服务地点:招标人金坛储气库及周边地区、浙江油田及周边地区施工区域。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二)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3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运输服务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未参与上述考核评价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服务商。

(三)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四)投标人承诺自行处理和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自身车辆、人员引起的纠纷。

提供承诺书。

(五)拟投入本项目车辆、人员要求:

1.车辆要求:

(1)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车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通过年检环保审核,提供最新年审日期且在有效期内)。

(2)出厂年限:提供的车辆出厂年限不超过8年(出厂年限=(招标公告发出日期-车辆出厂日期)/365≤8);

注:车辆制造日期=车辆出厂日期。招标公告发出日期之后生产的车辆无效。

(3)投标人每个标段提供车型和车数满足如下要求:

自有核定载质量16吨及以上卡车至少4辆;

自有核定载质量30吨及以上板(挂)车至少2辆;

自有25吨及以上吨位吊车至少4辆(其中50吨及以上吊车至少2辆);

卡、板(挂)、吊:车辆清单、购置发票、车辆45°照片、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吊车技术说明书。

2.人员要求:

(1)截至投标截止之日,驾驶员驾龄满5年及以上(驾龄=(招标公告发出日期-驾驶员首次取证日期)/365≥5),年龄小于等于55周岁(年龄=(招标公告发出日期-驾驶员出生日期)/365≤55),取得与所驾驶车型一致、有效的驾驶证件。

(2)人员数量:每车配一名驾驶员,派驻本项目的服务机构设专职项目负责人1名,设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名;

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社保证明(需包含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有效的地方政府(地市级及以上)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试合格证明。

驾驶员提供:驾驶员清单、身份证、驾驶证、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如驾驶员有社保证明且社保证明中包含工伤保险,也可提供社保证明。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还未完成2024年度审计的,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投标人所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之日近1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七)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2-20 08:00:00至2025-02-26 23:59:59(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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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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