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乌鲁木齐南站进站口室外新建LED全彩显示屏广告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2-19
一、招商人: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商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南站进站口室外新建LED全彩显示屏广告项目(二次)

三、招商条件: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第1期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南站进站口室外新建LED全彩显示屏广告经营使用权。

·  项目资金来源:未建设。

·  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南站。

五、招商范围:乌鲁木齐南站进站口室外新建LED全彩显示屏广告媒体,位于乌鲁木齐南站进站口外侧,高3.68米、直径13.44米,共计1块,面积49.46平方米。

六、经营业态:乌鲁木齐南站进站口室外新建LED全彩显示屏广告经营使用权。

七、合同期限:两年零一个月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从事商业服务的经验;

3.与招商方之间未发生过任何广告及有关事宜的纠纷或诉讼;

4.按《招商文件》约定提交《竞商文件》并已缴纳竞商保证金;

5.竞商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6.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8.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商;

9.银行信用良好,无不良贷款记录;依法纳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无违反国家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不良记录;在以往的经营活动中,截止至本招商公告发布之日,与招商单位不存在尚未解决的法律纠纷,与招商单位的合作项目不存在欠款或不诚信履约的情况。

10.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代理;

11.竞商方需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备案,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成立期至响应该项目招商前一个月的公司内部相关财务报告。

12.竞商方3年内未被纳入旅发集团商家“黑名单”的情况,方可参与招商。

13.竞商人必须具备与国内外知名品牌、头部企业宣传合作的运营经验,建立自有合作名录,并提供相应合作协议或授权证明等材料。

九、双方责任及技术要求:

1.双方权责约定

1.双方权责约定

(1)中商方须按招商方规定的格式和像素规格制作发布素材/广告画面。

(2)招商方负责广告内容审查、审批、配合上刊发布,广告设备用电、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相关费用;

(3)中商方可享受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的免费审刊、上刊期限。

(4)中商方须在获取《中商通知书》至合同签订前,针对合作媒体的现场数量、尺寸和发布状态进行双方验收,中商方确认合作媒体的条件符合要求后,签认递交《媒体验收确认单》,以此完成合同签订。

(5)中商方须配合完成招商方、地方政府等行政部门(单位)公益广告的发布,配合完成户外广告发布的审批。

(6)竞商人在项目合作发布期内,宣传投放范围应满足各行业头部品牌的展示需求,并配合铁路系统营造高品质客站宣传氛围。

2.预缴竞商费用

该项目竞商保证金为:117500元(壹拾壹万柒仟伍佰元整)。

中商方的竞商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招商底价的25%)。未中商竞商人缴纳的竞商保证金在招商人与中商人合同签订后,按原账户退还。以上费用需在竞商组织工作开展前缴纳,电汇支付并获取招商方出具的收款凭证编制在竞商文件中。竞商保证金未缴纳的则不得参与招商。伪造竞商保证金支付凭证被评审组查实的,直接纳入铁路系统“黑名单”。

3.中商方须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广告媒体场地租赁费用。

4.广告媒体设施或广告媒体发布内容给招商人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由中商方承担。

十、招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5年2月20日09时00分至2025年2月28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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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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