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溪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招标公告

2025-02-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溪县城区水污染治理设施更新项目(一期)设备采购及安装监理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安溪县城区污水收集率较低,设备已老旧破损,为进一步收集城区污水,对城区污水处理厂配套泵房以及泵房旁配套垃圾转运站等进行更新设备,提高污水进水浓度,改善周边环境,提升收集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图纸规定的全部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和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竣工结算造价审核、工程档案归档、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2627.996787 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的最高控制价: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 号的60 %计取【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暂按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计算,监理费结算根据工程施工结算价调整计取】。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的最高控制价暂定41.5031 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

   

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

   

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已计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2.6 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120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包括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和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

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机电安装工程监理资质。不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机电安装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2 月20 日08 时00 分00 秒至2025 年2 月24 日17 时30 分00 秒(北京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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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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