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湾等4家卫生院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2025-02-19项目名称:盘湾等4家卫生院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系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2.03万元(盘湾中心卫生院7.7万元,特庸镇卫生院8.5万元,黄沙港镇卫生院7.33万元,长荡镇卫生院8.5万元)
最高限价:32.03万元(盘湾中心卫生院7.7万元,特庸镇卫生院8.5万元,黄沙港镇卫生院7.33万元,长荡镇卫生院8.5万元),各卫生院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盘湾、特庸、黄沙港、长荡等4家卫生院安装电气火灾联网监测系统。(详细内容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系统集成、调试等工作并经验收合格,服务期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文件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6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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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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