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漳州开发区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劝导员业务外包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5-02-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

项目名称:漳州开发区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劝导员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998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998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79984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79984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漳州开发区交警大队交通安全劝导员业务外包采购项目

1

27998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或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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