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龙泉园区特勤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1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龙泉园区特勤站食堂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预算金额: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结算方式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4.最高预算:5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结算方式以实际发生量结算。

5.采购需求:配送服务项目内容为食堂伙食保障所需的主食类(不含大米和面粉)、肉类、蔬菜类、禽蛋类、水产类、乳制品类、糕点类、速食类、调料类(不含食用油)、水果类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自合同签之日起计取,合同为一年一签,合同期限到期后需通过采购人的考核方可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续签的下一年度合同金额以当年度批复的预算金额为准;(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以最终合同签的行期限为准)。

8.配送地点: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等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供应商所配备人员应具备健康证,保证配送质量,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能力、管理服务能力,经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提供承诺;

3.4供应商须配备专业运输配送车,保证运输质量和配送时效性,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近两年内无食品安全事故(如食物中毒等)。配送的相关食材、食品(如肉类、调料品类)产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规所规定的合法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相关产品需有合格证及检疫证明,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等);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和社保缴纳证明(若为新成立机构,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注册未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缴纳证明;

3.8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税收违法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作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报名时间:2025年02月20日至2025年02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00至 11:30 ,下午 2:00至 5: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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