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年车载人机界面采购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2-20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5-2026年车载人机界面采购项目谈判采购

1.2采购人: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是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至2026年车载人机界面采购项目,本项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本项目由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针对设备清单中涉及的设备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进行采购。项目施工地点为通号城市轨道交通技术有限公司全国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所在地。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车载人机界面

2.2交货期:根据具体项目交货期确定。

2.3交货地点:根据具体项目交货地点确定。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本采购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具有2022年至今地铁行业的已载客运营信号系统集成项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供应商近三年内(2022年至今)没有在经营活动中骗取中标或严重违法违纪记录或重大质量问题;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记录;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提供虚假或不实资料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其他要求: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需提供代理证明);

☑供应商为投标物资制造商的授权供应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上述打勾要求,供应商满足任意一条即可。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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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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