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52026年运维交通船舶服务项目公告招标公告

2025-02-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5-2026年运维交通船舶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场址位于珠海市三灶岛南侧海域。璧青湾海风场总容量为300MW,安装有55台MySE5.5-155型机组,额定容量为 5.5MW。

(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办理入场后算起,为期一年。

(3)

服务地点: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出航码头。

2.2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2520N2460768 

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风场2025-2026年运维交通船舶服务项目

(1)投标人负责向招标人提供广东粤电珠海璧青湾海上风电场的海上交通服务,负责在指定时间将招标人工作人员送至海上风电场指定地点并确保安全登靠,满足招标人海上交通需求,并承担安全保障等义务。

(2)提供海上交通服务租赁码头或泊位,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和费用。所选码头距风电场航行时间应不超过1小时。

(3)提供海上交通服务所必须进行协调处理交通船营运期间的相关海事、渔政及其他一切政府相关工作,并协调处理其他一切社会关系,保证船舶正常营运。

(4)提供海上交通服务所应购买的船舶、船员、乘员相应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险、体检证明。

(5)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需要给业主人员提供午餐、晚餐服务,用餐标准不得低于25元/人.餐,并承担相应费用。

(6)提供海上升压站生活水、消防水的补充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7)提供海上升压站油箱柴油的补充服务(无需提供柴油),并承担相应费用。

(8)提供海上升压站污水罐污水处理的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9)因潮位较低或其他原因不能直接从码头登船时,提供过驳服务并承担相应费用。

(10)其他为提供璧青湾海风场海上交通服务可能发生的工作和费用。

(11)能为升压站及风机等风电设施提供供电服务。

(12)船舶为节能减排或者应急时能接升压站电源。

(13)承担船舶服务期间因防台产生的额外费用。

具体服务范围和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拟出租的船舶应为建成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后的双体船,投标人须提供拟出租船舶为自有船舶并提供相关证明。

注:船舶为自有船舶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船舶所有权证书的船舶所有人与投标人一致(须提供船舶所有权证书);

2)融资租赁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明确合同到期后船舶归属该投标人的所有权份额不低于51%,并提供融资租赁合同、船舶所有权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书。(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交水规〔2020〕6号第三条“关于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管理:水路运输经营者经营的融资租赁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明确合同到期后船舶归属该经营者的所有权份额不低于51%的,凭其融资租赁合同、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光船租赁登记证明书、《船舶营业运输证》(开业或扩大经营范围的无需提供《船舶营业运输证》),视为企业自有船舶运力。”)

(3)拟投入本项目的船舶应是铝合金或钢铝混合的双体船。铝合金双体船是船体全部建造材料均是由铝合金建造的双体船;钢铝混合双体船是船体甲板及甲板以下是由钢材料建造、甲板以上部分由铝合金材料建造的双体船。(须提供CCS认证的船体说明书)。

(4)投标人拟出租的船舶平均航速≥19节(须提供试航报告作为证明材料),满足连续航行时间≥8小时(须提供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及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载客不少于12人(须提供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作为证明材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被列入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和二级平台企业级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的,包括处于“黑名单或灰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海上风电场交通(运维)船舶租赁服务或者海上交通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合同业绩。

投标人应当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文件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2025年2月20日上午00:00至2025年2月2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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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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