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锦州某部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0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锦州某部信号转发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信号转发器

①主机外形尺寸不大于1000mm(长)×500mm(高)×500mm(宽)。

②单路发射天线覆盖范围:需覆盖现有建筑物(建筑物尺寸长30m、宽30m)。

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①满足GPS、BD-1、BD-2、BD-3信号全兼容。

②电磁兼容性:具备一定的抗干扰能力,工作时不干扰相邻设备。环境适应性:满足耐高温、严寒,防雨雪、雷击、冰雹、砂尘、抗老化等要求。

具体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6

自合同签订起6个月内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完毕。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项目预算:  48.6万元  。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所有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前,必须签署《围标串标和虚假投标告知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02 月 20 日至 2025 年 02 月 26 日,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 : 30 ,下午 15 : 00 至 17 : 3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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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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