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人保集团2024年特标瓶装水项目三次(标包1:天然水或纯净水)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0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中国人保集团2024年特标瓶装水项目(第三次)(标包1:天然水或纯净水)。

1.2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选定1家供应商,为人保全系统各需求单位(含各地分支机构)提供会议和重要活动、理赔和网点客户接待等场所的特标水,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号

标包名称

含税预算金额

(万元)

中选供应商数量

备注

标包1

标包1:天然水或纯净水

1289.74

1个

预算金额为2年

标包2

标包2:矿泉水

555.44

1个

1.4项目性质:货物。

1.5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在合同到期前,如合同内容、金额、市场价格未发生不利变化,且双方无异议,可续签1年,续约期限与原合同期限总计不超过3年。

1.6交货地点:各需求单位指定地点,具体地址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2.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应具备瓶身印有买方标识的瓶装饮用水供货经验或销售数量不少于1000箱的瓶装饮用水供货经验,并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及对应的发票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协议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供货清单或结算清单。

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2.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2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2.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磋商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磋商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8本项目仅限于投标产品生产厂商投标或其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两种方式之一;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声明函。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仅允许代理一种品牌投标),应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承诺生产厂商对供应商所销售产品提供支持。

供应商和生产厂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商投标方式,但若供应商和生产厂商是母子公司关系的,视为生产厂商投标方式。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

2.10投标产品的生产、销售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行政法规。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应提供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及生产厂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等。

2.11投标产品的水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或相关企业标准(执行的企业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应提供最新的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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