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民丰村土地平整施工。
2.2建设地点:长春市绿园区民丰村。
2.3项目规模:民丰村土地平整范围位于西四环以北至航展展馆北侧、东七街以西、航展一路及东四街以东地块以及迎宾路以北、航展一路以西地块。占地面积533719平方米,挖运土石方及回填约558224.4立方米,新建围挡约1710米。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详见本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所载全部内容。
2.5 最高投标限价:29683646元。
2.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录“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应无在建工程且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或退休返聘人员,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及聘用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0日9时00分至2025年2月26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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