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地铁七号线(南湖公园5号门东侧)施工区域口袋公园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0
项目名称:地铁七号线(南湖公园5号门东侧)施工区域口袋公园建设

项目地点:南湖公园5号门东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90.9387万元

最高限价:90.9387万元

项目概况:南湖公园5号门与6号门之间地铁施工区域地上部分完成恢复工作,该区域紧邻南湖大路,地理位置重要,对该区域进行景观恢复工作。根据该区域周边人群年龄结构及客流量,经林业和园林局主管处室现场评估和分析,决定对该区域进行口袋公园建设。

招标需求:功能方面:满足公共绿地的基本服务功能,可容纳不同年龄段的游客。为游客提供舒适的游园和休憩的环境。质量方面:质保期内,现场所用建筑材料,园林小品均不存在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绿化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3财务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信誉要求

①近年(2022年1月1日起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②供应商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2)项目管理团队所有相关人员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

3.6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该员工缴纳的近一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时间: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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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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