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污泥资源化筛选项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20本招标项目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2025年污泥资源化筛选项目技术服务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第五采油厂2025年污泥资源化筛选技术服务,该项目主要通过先进成熟的资源化筛选处理技术,对地面系统产生的污泥及乳化油进行处理,最终实现油、水、泥的分离。在技术服务过程中,投标人需配套资源化筛选的可移动撬装设备及药品,并能完成服务现场日常生产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工作。
该项目计划在采油五厂范围内实施污泥处理19618吨,计划投资821.994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等其他费用),需1家服务公司(2套设备),招标人暂不保证入围中标人的具体工作量。入围后,由招标方组织验收,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验收合格后签订合同,最终工作量以双方签字确定为准。
2.2招标范围:拟对第五采油厂实施污泥资源化筛选技术服务,该项目主要通过先进成熟的资源化筛选处理技术,对地面系统产生的污泥及乳化油进行处理,最终实现油、水、泥的分离。在技术服务过程中,投标人需配套资源化筛选的可移动撬装设备及药品,并能完成服务现场日常生产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工作。
2.3标段(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6最高限价:821.9942万元(不含增值税,含HSE等其他费用),单价限价:419元/吨(不含增值税,含HSE等其他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承担过污泥资源化筛选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结算资料(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工作量结算证明)、发票、发票查验截图(须为招标文件售卖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查询的方为有效),查验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服务商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包括正文部分、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上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公章,2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中国注册会计师章。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人员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负责人1人,操作人员至少4人。所有人员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员工,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并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合同需体现合同期限)、2024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至少连续3个月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评审环节对外部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证书及操作员的HSE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
3.6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资源化筛选可移动的撬装设备2套。单套处理设备包括压滤或离心机、搅拌处理箱(配备热循环盘管)、油水分离箱等。需提供:设备购置发票(发票购买方须为投标人,自主生产设备可不提供发票但需提供投标人生产铭牌)、设备出厂铭牌、设备装置实物照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2月 21日至2025年2月 2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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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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