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4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为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4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购人为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工程概况:
采购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编号:JINJIANG-2025-002#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义和镇同合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646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磋商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投资:约336.00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工程地点:河口区义和镇同和新村同合村
二、项目磋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及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四级(含)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四级(含)以上承装、承修、承试),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投标。
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被更换后超过6个月且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须在成交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前提供采购人出具的经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或能体现已经监督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变更内容的原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提供的取消成交资格并按弄虚作假处理。
3、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自动跳转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以此网站查询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19日08时00分至2025年02月25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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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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