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江苏公司2024年应急通信能力保障体系建设第二批次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和高通量卫星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0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重点地区汛期应急通信基本保障,实现重点地区应急通信力量4小时内到达灾害事故现场目标,基于“急用先行”的原则,中国电信江苏公司启动2024年高通量卫星便携基站系统项目的建设及高通量卫星站采购工程的建设,以满足重点地区的应急通信保障业务需求。本期工程共建设6套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设备类型包括KA单频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和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共建设4套高通量便携卫星站,设备类型包括Ka单频高通量卫星站和Ka/Ku双频高通量卫星站。

1.2  招标内容:

1.2.1 本次招标的标包划分情况、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数量、项目规模、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套)项目规模(不含税)(万元)交货地点交货期1标包一: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Ka单频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详见技术规范书2210江苏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供货。Ka/Ku双频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42标包二:高通量卫星站Ka单频高通量卫星站2104Ka/Ku双频高通量卫星站2

1.2.2 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3 保修期:自终验证书签发之日起提供36个月免费保修。

1.3  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每个标包中标人数量:1人,中标份额100%。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2】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一价款最高投标限价为2100000元人民币;标包二价款最高投标限价为1040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一: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标包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授权函扫描件。

2.1.5 与投标人(如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还包含其代理的制造商)有投标产品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投标人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有效期内的高通量便携卫星基站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

2.3.3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制造商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4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 技术规范书5.1.1(一)总体要求.1.★系统可接入到中星26号、亚太6D高通量卫星系统,需提供卫星网络运营商出具的天线入网核准证或允许入网说明。

(2) 技术规范书5.1.2(二)电气特性指标.13.★卫星天线电气性能指标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或CMA)提供的测试报告和结论。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工作频率、天线增益、第一旁瓣、驻波比、收发隔离度、交叉极化隔离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告。

(3) 技术规范书6.1.1(一)总体要求.2.★系统可接入到中星26号卫星网,需提供卫星网络运营商出具的天线入网核准证或允许入网说明。

(4) 技术规范书6.1.2(二)电气特性指标.12.★卫星天线电气性能指标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或CMA)提供的测试报告和结论。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工作频率、天线增益、第一旁瓣、驻波比、收发隔离度、交叉极化隔离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告。

2.3.5 投标人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担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如为框架合同,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复印件,时间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金额以同一框架下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的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6 投标产品Ka一体化机、Ku收发信单元(包括KU BUC功率放大器、LNB低噪声放大变频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型号核准证》。

2.4  投标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二:高通量卫星站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同一标包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或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提供授权函扫描件。

2.1.5 与投标人(如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还包含其代理的制造商)有投标产品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原件。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

2.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投标人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的有效期内的高通量卫星站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或电信设备进网试用批文。

2.3.3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制造商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4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 技术规范书5.1.1总体要求.2.★系统可接入到中星26号、亚太6D高通量卫星系统,需提供卫星网络运营商出具的天线入网核准证或允许入网说明。

(2) 技术规范书5.2.1电气特性指标.12.★卫星天线电气性能指标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或CMA)提供的测试报告和结论。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工作频率、天线增益、第一旁瓣、驻波比、收发隔离度、交叉极化隔离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告。

(3) 技术规范书6.1.1总体要求.2.★系统可接入到中星26号、亚太6D高通量卫星系统,需提供卫星网络运营商出具的天线入网核准证或允许入网说明。

(4) 技术规范书6.2.1电气特性指标.13.★:卫星天线电气性能指标应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CNAS或CMA)提供的测试报告和结论。检测内容应至少包含工作频率、天线增益、第一旁瓣、驻波比、收发隔离度、交叉极化隔离度,否则将视为无效报告。

2.3.5 投标人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承担过同类产品销售业绩,且累计合同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提供合同汇总表和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要求如下:如为单项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复印件,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如合同未明确合同金额,则需提供发票等证明资料;如为框架合同,同时提供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复印件,时间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金额以同一框架下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的累计金额为准;合同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如出于商业保密目的,允许遮掩详细单价和数量文字,但需保留总价文字)。

2.3.6 投标产品Ka一体化机、Ku收发信单元(包括KU BUC功率放大器、LNB低噪声放大变频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有效期内的《型号核准证》。

2.4  投标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08时30分至2025年2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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