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江浦区运南片2024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采购公告

2025-02-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清江浦区运南片2024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1.379614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13796.14元;

采购需求:

清江浦区运南片2024年度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六项条件

2.1.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五部分示范格式一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上传至响应文件中);

3.3.A.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证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1.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承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采购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采购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供应商承诺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供应商承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6.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03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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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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