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油田新民采油厂油管修复招标公告

2025-0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松原市吉油综合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概况:采油单位井下作业起出的油管通过高温清洗油管表面的油污与蜡质,进行油管无损探伤,重新检扣、车扣、对损伤的接箍进行更换,然后进行静水压力试验,对于试验无渗漏的油管进行喷砂除垢、除锈,达到再次正常使用的目的。

2.1.2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596.9万元 (不含税),需求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资金来源:成本。

2.1.3服务地点:(登录后查看)

2.1.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31 日。具体执行单项合同;             

2.1.5验收方式:按技术要求及合同相关条款验收;

2.1.6质量标准(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满足使用单位各项要求。详见《附件2:技术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 Φ73油管4700吨修复,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施工地点:承揽人所在地。

2.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3中标人数量:选取一家中标人。

2.2.4 工作量分配方案或原则:100%。

2.3其他

2.3.1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2.3.2 履约保证金:详见《 合同条款及格式》;

  2.3.3服务费:无

2.3.4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律……

3.2 财务

3.2.1提供资质齐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近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财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且报告中反映的生产经营情况不能出现重大风险。新成立单位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自然人等非公司性投标(准入)单位,暂无相关财务信息,可以不提供相应的财务报告,准入条件按选商文件其他要求执行。

技术资格条件

3.3 安全

3.3.1 安全管理人员。提供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安全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培训证书》。

3.3.2 保险,提供工伤保险,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伤保险缴纳证明和被保险人的人员明细,涵盖所有项目参与人员;或提供商业保险,项目参与人员每人不少于100万额度的伤害治疗或亡故赔付保险。(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承诺在队伍进驻前向招标人提供全部人员(包括施工过程中新入场人员)相关保险资料,同时确认保险期限涵盖服务周期,招标人应组织本单位(部门)经营、安全人员对其保险资料进行核查,并留存。)

3.3.3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未发生过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人(或投标队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时。须附由曾经服务过的甲方或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证明。

3.4 专业

3.4.1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油管修复业绩至少1份,提供合同和发票及合同甲方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评价报告(业主下属科室及以下公章无效),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业绩证明。

3.4.2 设备要求:修复厂站一座及以上,至少应配备以下设备(需提供设备明细表,自有发票,实物照片,现场勘察时实物与实物照片相符。):

每座厂站龙门吊1台、拧扣机2台、管螺纹车床1台、除锈除垢设备1套、试压设备1套、校直设备1套

3.4.3 投标人必须全部满足技术要求条款,同时对需要承诺的条款作出承诺。

3.5 公共条款

3.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承诺)

3.5.4 在最近三年内(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5.5 投标人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

3.5.6 中标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外部承包商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吉林油田公司组织的HSE培训并取得HSE培训合格证。(承诺)

3.5.7 投标人(或投标队伍)须承诺“近三年(以开标日为时间节点,向前数三年)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中标资格”。(承诺)

3.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

3.5.9投标人具有其他违反中油集团公司和吉林油田公司合规管理规定情形的,按照规定处理。(承诺)

注:除有特殊说明外,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5年02月21日至 2025年02月25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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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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