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轧厂炼钢工序渣跨抑尘装置及TSP系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0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钢轧厂炼钢工序渣跨抑尘装置及TSP系统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福建泉州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规模:炼钢工序渣跨新增废钢料场抑尘装置及TSP系统。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在渣跨跨总长195m、宽度27m,每间隔30m配置1台喷雾炮,在跨内布置5台超细雾炮,射程≥30m(具体布置位置见示意图)实现全覆盖,每台雾炮配备一套鹰眼,与之实现联动作业。一套TSP粉尘监测设备用于实时监测该区域粉尘浓度和与雾炮联动,控制雾炮自动化抑尘作业。承包人负责以上工作的设计、供货、建安、调试等的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钢轧厂炼钢工序渣跨抑尘装置及TSP系统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施工临时用电,由招标人提供接入点位置,中标人免费使用。
2.4 工期要求:合同生效后3个月完工(以调试验收合格为节点),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超过7天的,按2000元/天核减合同工程款,封顶不超过合同价5%。
2.5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一般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不低于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或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应具备1项完工的超细雾炮抑尘装置的业绩。(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的复印件或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必须标明超细雾炮或技术指标参数(雾炮粒径<30μm),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完工证明指业主出具的投产正常证明。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两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应为不属于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7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法人代表授权代理人投标的:代理人必须是本投标企业员工,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6日23:30之前(节假日照常),……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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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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