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山能化工有限公司准东铁路专用线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谈判谈判采购公告

2025-02-20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服务范围包括从防洪评价报告的编制、评审直至取得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同意该项目建设的防洪评价并取得批复等全过程技术服务。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投标人30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后,40 个日历日内通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按规定时间通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后,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及收据,一次性向投标人支付合同全款。

1.4 付款方式:电汇或承兑。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资格和能力
2.3 项目经理要求:无;
2.4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近3 年(2022 年1 月1 日至今)具有相同或类似业绩(至少一个)。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 年2 月20 日起至2025 年2 月26 日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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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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