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钢铁热轧总厂3800生产线一期成品库新增两台行车项目电磁桥式起重机等设备招标公告

2025-02-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钢铁热轧总厂3800生产线一期成品库新增两台行车项目电磁桥式起重机等设备,招标人为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1)本标段工艺流程:成品出库No.1、No.2起重机设备。

(2)本标段主要设备包括:成品跨电磁挂梁桥式起重机2台起重机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及报检取证工作,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台)

安装位置

备注

1

电磁桥式起重机

QCL(20+20)t-30m-A7

1

No.1成品跨

 

2

电磁桥式起重机

QCL(30+30)t-30m-A7

1

No.2成品跨

 
 

合计

 

2

   

2.2 交货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5天内。(备注:1.交货日期为起重机到达防城港钢铁基地时间。)

2.3 交货地点: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内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车由投标人负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且具有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起重机B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经验、安装、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要求相适合的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有1项已投用QCL(20+20)或以上电磁桥式起重机设备供货的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7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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