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集宁车辆段购置催化燃烧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2-20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集宁车辆段购置催化燃烧设备采购项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时间要求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加盖单位公章)
3.3 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报价,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需具备在喷漆废气净化处理方面已成功实施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对应的业绩合同。
3.5 投标人须按照技术规范书中指定的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调研踏勘,现场调研踏勘证明是否提供,不做为评审否决条件。。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2月21日 08:00至2025年2月26日 17:0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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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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