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玄武岩纤维制品厂房改造,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CR1108-JC-2025-27招标公告
2025-02-20本项目招标人为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 竞争性谈判 。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 玄武岩纤维制品厂房改造,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 工程
2.2 项目概况
本项目内容包括:一栋 51平米双层钢结构房屋建设;厂房改造结构工程、基础工程、装饰工程、门工程及强弱电布线安装工程等生产玄武岩制品所需的一切改造;一台聚氨酯树脂体系的拉挤成型设备和一台环氧树脂体系的拉挤成型设备采购、安装及人员培训,设备质保及服务期壹年。
2.3 项目工期
安装、供货期: 2025年 4 月 10 日前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 申请人 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2) 申请人 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货及服务能力: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 或 供货经验的企业
(4)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中级工程师 资格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不得有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投标文件所报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5) 申请人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申请人 202 2 年度或202 3 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6)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项目招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 申请人 近三年(202 2 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 申请人 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 竞争性谈判 文件的获取
5.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25年2月20日16时-2025年2月24日9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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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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