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品批发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品批发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5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采购范围

YNTDCG2025-01-486-1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品批发服务项目

150.00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猪、牛、羊、禽及水产品、瓜果蔬菜、乳制品、蛋类、干货、调料、米面粮油、饮料等。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YNTDCG2025-01-486-2

国家税务总局临沧市临翔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品批发服务采购项目

156.00万元

YNTDCG2025-01-486-3

国家税务总局双江自治县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品批发服务项目

120.000万元

YNTDCG2025-01-486-4

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食堂食品批发服务项目

120.0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配送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若投标人为经销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3.2中标后中标人所供应的肉类、禽类、鲜活水产品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禽蛋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3.3中标后中标人所供应的主食材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食材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应的承诺书)。3.4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相关截图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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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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