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册亨县人民医院关于册亨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0
项目名称:册亨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GZHZCG-2025-002

预算金额(元):596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册亨县人民医院食堂、超市外包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96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服务时间: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财库〔2020〕46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财库〔2014〕68号文件所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所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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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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