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2号线环氧树脂、稀料、止水针头招标公告

2025-02-2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2-27 18:00
招标编号:ZTSJ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青岛市地铁2号一期工程调整(轮渡站-泰山路站)地下空间主体工程已由山东省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2号线项目部,本项目环氧树脂、稀料、止水针头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青岛市地铁2号线一期工程调整方案(轮渡站~泰山路站)范围为泰山路站向西延伸3站3区间至轮渡站站前折返线。调整段线路长约3.88km,车站3座,均为地下站。线路起于市南区轮渡站站前折返线,终止于市北区泰山路站(在建),主要沿着四川路、莘县路、新冠高架路西侧向北敷设,在金茂湾购物中心东侧设轮渡站,在惠民路路口南侧广场设小港站;出小港站后向西下穿地块拐入邮轮港启动区,在规划港兴路设国际邮轮港站,而后线路向东下穿新冠高架、胶济铁路接入在建泰山路站。

中铁三局与青岛城建联合体负责本工程的三个TBM区间施工任务,主要内容包括:TBM始发井及暗挖区间、轮渡站~小港站区间、小港站~国际邮轮站区间、国际邮轮站~泰山路站区间,区间总长5922m。合同总额:4.154亿元,计划工期:40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2月28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1.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1.4质量保证能力: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2023年、2024年工程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3年0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4.1请于2025年02月21 至日2025年02 月27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 日上午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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