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松山镇2025-2026年度海域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0
项目名称:松山镇2025-2026年度海域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采购标的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预算总价

(元)

响应保证金(元)

中小企业所属行业

1

松山镇2025-2026年海域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保洁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50000

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6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 供应商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文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供应商资格承诺的相关内容包括:(1)具备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具体详见《承诺函》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9。3、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0日  至 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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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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