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焊接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2025-02-21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焊接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焊接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区域位于厂区东南部。
2.3建设规模:(1)拆除部分:拆除原建于1954年的老旧金工厂房以及原包装车间等部分周边建筑;拆除并新建大型抛丸室,实现新厂房与原六栋厂房物流连通。
(2)新建焊接厂房及四层办公楼:在原有金工厂房清空的场地上,规划新建厂房及办公楼。占地约8640平米,包括(30+24)×150米厂房和54×10米四层办公楼,其中厂房面积约8100平方米,办公楼约2160平方米;厂房上层两栋分别配备300吨和250吨吊车,轨高约23米,下层配备160吨和100吨吊车,轨高约16米;配套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
(3)新增数字化焊接设备、智能立体库及装配平台等。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监理工作全部结束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52.2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任命。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建筑及仓储类建筑),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中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自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不得存在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报,禁止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参与投标或承揽新的建设项目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形,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16时00分至2025年2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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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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