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2026年苏州联通消防零星工程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2-21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采购人因消防零星工程建设需要,现拟对2025-2026年消防零星工程进行询比采购。

1.2 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市区5个综合楼及全市17个重要通信机房的消防设施维修。

(2)预算金额:61.0841万元(不含税)。

(3)项目地点:苏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交付期: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至甲方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5)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6)免费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一年,以实际应答为准。

(7)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或中选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若在有效期内,中选人因自身原因无法履约或违反协议约定被终止的,采购人有权重新采购。

(8)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评审价格为有效应答人的“折扣”,“折扣”最高限价为90%,应答人所报“折扣”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

2.2财务要求:应答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2.4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2年2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含税)的类似消防零星工程的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发票扫描件,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金额以对应的发票金额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应答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应答人应答资格。

2.5人员要求: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有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1名,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备由住建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人员须提供人员清单、身份证扫描件、有效期内证书扫描件、由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2024年9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由应答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应答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

2.8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9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0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

(1)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

(2)同一采购包或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不同应答人的MAC地址相同;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2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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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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