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柬埔寨卫星固定站和微波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1本询比项目为柬埔寨卫星及微波专线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卫星通信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卫星公司与相关公司签约,为用户提供卫星固定站设备与微波设备及在柬埔寨的安装调试服务,启动本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标包一:卫星天线、调制解调器(凯睿星通);BUC/LNB(波达);交换机(华为);VSAT馈线防雷器、辅材(海鹏信),包含以上设备及安装开通服务。标包二:非视距微波设备(江苏瑞驰),包含设备及安装开通服务。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7万元人民币(含税),其中标包一最高限价27万元,标包二最高限价20万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法人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要求提供法人代表(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参选人需提供2022年3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参选人的同类业绩合同(不良舆情错误表述监测等相关项目),要求至少提供一份单项业绩含税金额不低于8万)。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需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合同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如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的复印件。
(7)应为一般纳税人,且具备开具本项目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0)近2年内在中国境内(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涉及人员死亡或较大以上事故。
(11)与我司存在经济纠纷。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询比响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比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2月26日。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2月2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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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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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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