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上海电力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循环水盾构穿越海堤加固方案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21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开标采用服务端集中解密(截止开标时间系统自动解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项目地点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循环水盾构穿越海堤加固方案设计服务

上海市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交货期

信息服务费(元)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循环水盾构穿越海堤加固方案设计服务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拟建设2台100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根据项目批复、主管部门行业意见及专项设计的相关要求,进行循环水盾构穿越海堤加固方案设计,并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行政许可的办理(详见第二卷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025年3月15日至2025年5月15日,若有顺延则按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条件

漕泾综合能源中心二期项目循环水盾构穿越海堤加固方案设计服务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

3.投标人近3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7.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甲级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2020年1月1日起至少1个同类型设计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或竣工验收证明(若竣工需提供)等有效业绩证明资料,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类型、承包范围以及验收、评价等情况。提供的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证明),同时应具有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履历证明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担任的职务。其中用户证明须有最终用户盖章。上述材料须

能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型设计业绩是指:破堤开缺专项设计,或合同内含破堤开缺专项设计的设计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登录后查看)

4.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2月28日23: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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