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招标项目,2025年中国联通江苏徐州市万邦医药智能会议系统项目(第二次)。1.2 招标内容:智能会议系统建设1.3 项目预算:79.22万元(不含税)。1.4 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保障项目正式上线。1.5 免费维保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提供1年的产品原厂维保。1.6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1.7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1.8 本项目评审价格为“不含增值税报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79.22万元(不含税),投标人的“不含增值税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扫描件。2.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1份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为智能会议系统或智慧广播系统改造类项目)。提供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等关键页扫描件);如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及对应的订单,要求同上。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签订或框架订单下发时间为准。所有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数量;如投标人提供的发票经查实系伪造,则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2.4、代理商要求:(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不得同时代理多家产品同时投标。(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本次项目采购设备制造厂商(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材料扫描件。(3)本项目不接受制造商(原厂)和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若制造厂商(原厂)和代理商均参与了本项目投标,则代理商投标无效。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投标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3)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信息为准。2.7、未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公司或江苏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内或预警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8)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2.9、存在下列情形的,视为串标围标:(1)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2)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1日17时30分至2025年02月2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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