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五河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无尘室及一次配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1

一、招标编号:BB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无尘室及一次配工程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五河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五河县经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五河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工程预算

1.项目内容:五河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无尘室及一次配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①暖通工程:含通风换气系统,除湿、净化空调系统,工艺排风系统,空调冷热水、工艺低温、中温冷冻水系统、空调冷凝水系统;②动力工程:(换热间、凝结水回收间、制浆、组装焊接及包膜、化成真空泵房)管道、设备及阀门;车间空压、氮气、真空、蒸汽管道、凝结水系统管道及阀门;③自控工程:自控系统;④洁净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地面装饰工程、吊顶工程、间隔墙工程、斜撑、吊点工程、其他装饰工程等;⑤电气工程:单体总配电箱至各分支箱电缆及配电箱和高低压桥架;⑥装饰电气:装修照明、插座;⑦高低压配电工程:单体变电所内低压柜至单体总配电箱电缆,高强度密集铝母线槽,高压柜至变压器高压电缆,变电所内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直流屏等;⑧循环冷却水工程:循环冷却水设备及管道;⑨纯水工程:纯水设备及管道;⑩废水工程:废水设备及管道。

2.项目规模:五河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无尘室及一次配工程项目,包括两栋电芯厂房、一栋PACK厂房、一栋动力站房、一栋成品库、一栋原材料库及室外工程等。

3.项目性质:工程类

4.实施时间:2025年3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2401-340322-04-01-733523

6.工程预算:16479.309139万元 

九、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0万元的机电工程施工业绩(业绩内容须含无尘室或洁净室机电设备安装或施工内容)。  

注: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项目类型、建设内容等关键评审要素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所载信息为准(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以合同中所载信息为准),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②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须有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盖章)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所载信息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已完工证明无法体现上述关键评审要素的还须提供建设单位盖公章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③若该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与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不一致,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建设单位盖公章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④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2.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

(2)业绩:不作要求。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人员、荣誉奖项等均以牵头人为准。

5.电子证照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2)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十一、招标范围

五河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无尘室及一次配工程项目,包括暖通工程、动力工程、自控工程、洁净装修工程、电气工程、装饰电气、高低压配电工程、循环冷却水工程、纯水工程、废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2月21日

十四、开标时间:2025年3月14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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