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7年度办公场所等非生产区域物业、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12.1项目概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地点:崇川区芦泾路1号。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按一个合同段实施,具体招标的主要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5服务工期:自2025年4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2)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物业保洁项目业绩。(需按投标须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b.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c.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d.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违纪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e.禁止失信被执行人、行贿受贿行为人、法律所禁止的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投标。
f.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有担任物业项目负责人一年以上管理的经验,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2024年8月-2024年1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有效证明(必须能证明2024年8月-2024年12月任意一个月已缴费)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担任物业项目负责人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为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或业主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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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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