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5年公路养护安全标志服采购项目综合比选公告
2025-02-20项目名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5年公路养护安全标志服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5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580000.00元
比选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公路养护安全标志服采购项目 |
361 |
为保障分中心干部职工上路工作安全,统一行业标识,规范管理标准,提升公路行业形象,需对分中心职工安全标志服样式进行制作,采购安全标志服361套,每套安全标志服包括:春秋装(上衣1件、长裤1条、鞋1双)、冬装(防寒服1件)、夏装(防晒服1件、短袖衬衣2件、裤子1条)和其他服装(遮阳帽1顶、反光背心2件)等。服装具体制作要求详见综合比选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需求”。 |
58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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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361 |
预算合计 |
580000.00元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全部成衣制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 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 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或声明;
(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注:供应商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7)具备团体服装量体、包装、配送及售后服务的整体能力;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0日至202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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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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