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栾川文旅小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2-20
2、项目名称:栾川文旅小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控制价):建筑面积:281715.7平方米,其他用房2.80(元/月*平方米);多层住宅:1.88(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3.50(元/月*平方米):车库60元(元/月*个),据实结算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5.2、采购内容:栾川文旅小镇项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为服务区域内安全防范、安全保卫工作、人员、车辆出入查验,公共秩序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管理,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服务地点:栾川文旅小镇

5.5、服务期:一年。在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等,可以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三年。

5.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响应文件中须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需在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备案并提供网页截图

(3)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报名携带资料要求:被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1日至 2025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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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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