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鲁山县中心公园公厕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2025-02-20
2.项目名称:鲁山县中心公园公厕改造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1178.00元; 最高限价:491178.00元 。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最高限价

1

1

鲁山县中心公园公厕改造工程

491178.00 

491178.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鲁山县花园路与顺城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心公园内,主要内容为中心公园公厕改造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2采购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采购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5.3质量要求:合格

5.4工  期: 40 日历天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6项目地点:鲁山县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2.6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7供应商需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上查询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取消其投标资格;

2.8本次招标为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真实有效,不可虚假承诺,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一经查实弄虚作假,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承担因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需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 02 月 21 日至2025年 02 月 27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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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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