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惠水县中医医院口腔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5-02-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W

2.项目名称:惠水县中医医院口腔耗材采购项目

3.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7.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投标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许可备案凭证》。

(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6日,0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售价:人民币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1.提交时间:2025年2月28日9时3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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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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