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太高速K710+000-K733+098段低碳环保示范路创建工程等5项养护工程后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1
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太高速K710+000-K733+098段低碳环保示范路创建工程等5项养护工程后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交控集团招采认证编号:JKJ……)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原太高速K710+000-K733+098段低碳环保示范路创建工程等5项养护工程后评估服务项目,已由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5年第1号通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养护费用,招标人为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原太高速K710+000-K733+098段低碳环保示范路创建工程、忻州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路面病害处治工程、G59呼北高速神岢段、S40灵河高速原神段、神河段路面病害处治工程、G1812沧榆高速忻保段桥面病害处治工程、忻保高速平安文明示范路创建工程5项养护工程进行工程后评估。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01标段。
001标段:完成本项目路面检测及路面养护专项后评估服务(详见委托人要求)。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签订咨询合同之日起2年内取得全部评估报告(其中:第一次报告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提交,第二次报告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提交,第三次报告签订合同后两年内提交)。
2.5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山西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指导性文件要求并通过专业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财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
①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甲级资质;
②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③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公路专业评估咨询)。
3.3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同时至少具备1项公路路面技术状况评价项目。
3.4 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的投标;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7)投标人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中未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不包括同一联合体各成员之间):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在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参与联合体的各方对各自的承包范围负有独立责任和对整体的项目负有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18时00分至2025年2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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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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