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洛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5-2026年绩效评价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1

项目概况

洛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5-2026年绩效评价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采
2、项目名称:洛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5-2026年绩效评价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最高限价:300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洛直政采招标(2025)0024号-1 洛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5-2026年绩效评价评估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000000 3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通过公开征集程序择优选择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作为洛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5-2026年绩效评价评估工作的入围供应商,与洛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订立封闭式框架协议。在开展2025-2026年预算绩效评价评估工作时,洛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按照框架协议约定规则,在入围的供应商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此次采购内容为洛阳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5-2026年绩效评价评估服务,供应商要按照统一部署、技术规范等要求开展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评估报告。
5.1项目简要说明:依据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对项目开展有关工作。按征集人要求,向征集人提供国内和本市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业务服务;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范标准;
5.3框架协议期限:2年
5.4框架协议模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5.5包(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5.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1)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2)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采购,残疾人、监狱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的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主评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或评估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会计、经济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自2024年6月以来任意1个月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至少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页查询截图为准),响应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2日 至 2025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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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