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重庆铁塔-2025-2028年酉阳小坝入城路段智慧交通设备采购项目(ZL-黔江)比选公告

2025-02-21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重庆铁塔-2025-2028年酉阳小坝入城路段智慧交通设备采购项目(ZL-黔江)

1.2采购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1)预估规模:本次采购不含税总预算为 2660350元,含税金额为3006195.5元(该预估规模含税总金额按照增值税税率13%测算,实际税率以中选人填报为准)。

(2)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重庆铁塔黔江分公司酉阳县小坝入城路段慧交通服务项目涉及的设备、终端服务器中央采集数据器及相关辅材等。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1

智能门禁系统

10

2

智能交通室外防水挂箱

20

3

电警-枪球一体全景监控摄像机(雪亮监控)

7

4

电警-反向人脸车辆抓拍摄像机

8

5

电警-Ⅱ类闯红灯抓拍摄像机

8

6

DSP抓拍处理模块

8

7

DSP抓拍处理模块

125

8

高清人脸车辆镜头

25

9

雷达视频一体机

10

10

路面结冰摄像机

2

11

三合一环保补光灯

45

12

外置配电控制系统主机

2

13

电警-监控设备配套

48

14

电警-控制设备

50

15

电警-监测设备

50

16

联网交通信号控制机

5

17

电警终端控制器

25

18

枪球违停抓拍一体机

10

19

主光缆(GYTA-12B1层绞式铝带12芯单模室外管道光缆)

6500

20

主电缆(KVV-2*6)

3500

21

主电缆(KVV-2*4)

3000

22

主电缆(KVV-4*10)

1000

23

终端服务器

20

24

交换机

6

25

中央采集数据器

1

1.7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一: / ;标段二: /;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本章1.6条。

2.2送货地点:重庆市,甲方指定地点。

2.3到货时间:合同签订下单后20日内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

2.4质保期:质保期为2年,从设备到货签收之日起开始计算。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等相关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资料(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等扫描件)。

3.2类似业绩

参选人具有2022年1月1日(含)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划分依据,若无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中可识别的合同开始时间或服务起始时间为准)签订的类似产品(类似产品范围含:信息化设备、监控设备类之一)销售业绩,且类似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

注:提供(1)清晰的合同关键页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包含合同名称及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的首页)、合同签字页(须有合同甲乙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合同标的物或合同内容页。

(2)每份合同至少提供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该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甲方名称或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服务或材料或设备名称等与合同具有关联性等;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该合同下任一订单+该订单对应的任一发票”佐证,且该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布之日)。

(3)在提供上述合同关键页的基础上,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框架合同,且框架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包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框架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框架合同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框架合同的关联性)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框架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以订单或结算单或证明材料上对应的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纳入业绩统计。

3.3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进一步核实上述(6)、(7)、(8)相关信息。

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参考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须同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4制造商/代理商

制造商/代理商: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选,主要应答产品(监控设备)的制造商/代理商参加须满足以下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若为制造商,参选人须出具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若为代理商参选,需提供主要参选产品制造商(监控设备)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并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若同时参选均做否决处理;

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有2个及以上代理商参选的均做否决处理。

注:制造商参选的,提供加盖参选人公章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选的,提供所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函及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

3.5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6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非联合体参选声明》。

3.7其他要求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2月21日20时00分至2025年2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潜在参选人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比选文件款的支付,并通过点击“线下支付”,否则无法领取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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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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