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卫星导航智能频谱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2025-02-21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卫星导航智能频谱监测系统

2.项目编号:2024

 

3.最高限价:人民币67.93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报价无效。

4.项目交付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5.项目交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标包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包。

7.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卫星导航智能频谱监测系统”1套,主要包括智能频谱认知模块2套、高精度无线电测向模块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不能为外资独资、外资控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行业特殊性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不做要求);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年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免于缴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和暂停投标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列入禁止投标名单(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及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每套,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2月28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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