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委托执法法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2-21项目编号:HNJC
项目名称:消防委托执法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08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7.808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提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①《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④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信用记录查询;(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查询,无需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
(5)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各供应商如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分所参与投标的,须具有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总所及其下属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1日 至 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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