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王家湾(冬运)项目管廊工程项目顶管机租赁招标公告

2025-02-23
一、采购条件
本招标单位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王家湾(冬运)项目管廊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铁路工程公司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办法》(电铁物资〔2021〕190号)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顶管机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
沈阳市王家湾(冬运)项目管廊工程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区王家湾,合同工期:2024年11月14日至2027年10月30日,共1080天,以联合体形式中标。

新签合同中项目部分劈合同额为38767.54 万元,主要工程如下:
沈抚二号线电力隧道长2404.46米,为净空宽2.5米、高2.2米的矩形断面。

沈抚二号线道路(含道路、雨污水及电力排管)东起祝科街,西至长安街,建设长度1284.32米。

杨官街道路(含道路、雨污水及电力排管)北起南堤东路,南至沈抚二号线,建设长度925.62米。

祝科东一街道路(含道路、雨污水及电力排管)北起2号路,南至王家湾西路,建设长度896.2米。

2.2 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王家湾(冬运)项目管廊工程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一览表。

三、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王家湾(冬运)项目管廊工程项目经理部机械设备租赁招标一览表。

3.2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具有机械设备租赁资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3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机械设备需求一览表设备型号及数量相应的设备。

3.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出具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状况不得亏损);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3.5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机械设备出租经验,并具有一份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租赁合同)。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招标且在停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招标状态。

3.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招标。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9要求2022年以内的机械,且掘进里程不超过3公里。出厂合格证,顶管司机操作证及相关特种证件齐全,设备状态良好。

3.10满足本项目进场时间要求: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机械设备,且制造地、品牌、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13本次机械设备租赁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招标文件单独封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14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四、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23日至 2025年2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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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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