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数字化产融协同平台三期建设验收测试服务招标公告
2025-02-211、本项目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采购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万元(含税)(大写:玖万元整)。高于此拦限价的响应报价,视为无效响应,采购人有权对此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设置一名中选供应商,采购内容及服务范围:根据采购人需求,数字化产融协同平台三期验收需求提供相关的测试服务,并出具相应测试报告。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及附件1、附件2:测试内容清单。
·项目性质:企业采购。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依法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以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提供近3个月内开具的与企业纳税资格相符的发票复印件一张。
8.2提供有效期内的CNAS证书(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MA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DILAC(中国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证书中的其中两种证书;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采购人构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邀请磋商的方式
本磋商项目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七、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即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2月24日23时59分(以北京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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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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