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石泉县医院临床卫生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2-24
项目名称:临床卫生材料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36,185.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临床卫生材料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6,185.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6,185.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药品 临床卫生材料及低值易耗品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36,185.00 436,185.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床卫生材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临床卫生材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半年资信证明或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4)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成立不足3个月的据实提供。
(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不少于3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2月27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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