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梅州分公司传统型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维保及高层综合楼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2-24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对梅州电信全市传统型消防报警系统及灭火系统提供维保服务和对全市高层综合楼(办公楼)进行消防安全评估,出具安全评估报告。
1.2 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 |
服务地点 |
1 |
2025-2026年梅州分公司传统型消防报警、灭火系统维保及高层综合楼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167,430.00 |
广东省梅州市 |
(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2) 质量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3)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4)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167,430.00元人民币(不含增值税),最高响应单价限价详见附件《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询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询比。
2.1.3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同时须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网站内的本单位资质信息页面的网页截图,网页截图中须体现供应商的服务类型(服务类型须包含但不限于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2.1.4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个近3年(2022年02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消防设备设施维保类】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额外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须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
(2)供应商须配备不少于2名的维保服务人员均须具备以下资质证书之一:①政府主管部门(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四级(或中级)或以上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②政府主管部门(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以上配备的维保服务人员还须满足以下要求:①不少于1名维保服务人员须持有登高证;③不少于1名维保服务人员须持有电工证。
(3)请提供以上相关的人员列表、有效身份证、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和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1.6 服务响应承诺: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保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保障,或承诺成交后对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含项目负责人)购买保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保障。注:已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的供应商请提供清晰的保险凭证,未购买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2.1.7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2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02月28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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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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